中國大陸國務院台辦主任陳雲林,在論壇共同建議之後,宣讀了15項兩岸交流的具體措施,強調將落實對台灣民眾的莊嚴承諾。
陳雲林並藉著國共論壇的閉幕式,授權宣佈連戰首度訪問大陸一年以來,有關部門對台灣規劃,並即將推出的十五項重大利多。
而在陳雲林宣讀的過程中,數度遭到與會者熱烈掌聲的打斷,顯見這些實際的利多政策,獲得高度的肯定。
陳雲林首先稱許論壇共同建議的文件,是兩岸業界專家學者智慧的結晶,也反映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大陸方面一定會高度重視這些建議,努力將大家的良好願望變成現實。
陳雲林說,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促進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實現兩岸共同繁榮,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期盼,也是大陸的一貫主張。
他並引述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新聞、網站)表示,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台海地區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大陸都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而這也是大陸對廣大台灣同胞的莊嚴承諾。
陳雲林表示,大陸方面積極落實去年4月胡總書記和連主席會談所達成的各項共識,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進了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
陳雲林說,大陸一年來就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直接三通,努力解決關係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與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有關方面多次地進行溝通、研商,並廣泛地爭取了台灣各界有關團體、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大陸各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台灣同胞關心的各種問題,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行了認真深入的研究,又提出了一批利好於台灣同胞的新政策、新措施。
陳雲林並且藉著國共論壇的閉幕式,獲得大陸國務院授權宣佈和通報,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採取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15項政策措施。
陳雲林說,這15項措施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國務院批准實施的,一部分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經國務院批准的3項政策措施如下:(一)爲擴大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自今年5月1日起,對台灣水果檢驗檢疫准入品種由18種擴大到22種,新增柳橙、檸檬、火龍果和哈密瓜4種水果准入。
(二)爲幫助解決台灣産蔬菜豐產季節出現的銷售困難,開放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等11種台灣主要蔬菜品種檢驗檢疫准入,並實行零關稅。
(三)爲擴大台灣捕撈和養殖的水産品在大陸銷售,對台灣部分鮮、冷、凍水産品實行零關稅優惠措施和檢驗檢疫便利。
對台灣籍漁船打撈的部分遠洋、近海水産品和在台灣地區養殖的部分水産品進口,實行零關稅措施;具體品種爲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等8種。
對來自台灣漁船自捕水産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台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12項政策措施如下:(一)爲進一步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在現有五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基礎上,農業部、商務部、國務院台辦決定,新批准在廣東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廣西區玉林市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農業部、國務院台辦批准在福建省漳浦縣、山東省棲霞市設立兩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二)爲幫助台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產時出現的銷售困難,供銷總社等將根據台灣農民和農民組織反映的情況與要求,適時組織由有實力的農產品供銷企業和行業組織組成的台灣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
(三)爲方便原産於台灣的水果進入大陸,降低台灣果農和台商的經營成本,福建省廈門市建立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入駐集散中心的進口台灣水果經銷商,給予免交保鮮冷庫儲存使用費以及經銷場地免一年租金的優惠。
(四)爲降低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運輸成本,交通部決定,開放台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運輸,享受部分地區過路、過橋費減免的優惠政策。
(五)爲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正式認可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核准的台灣高等學校學歷。
(六)爲促進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早日實現,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已制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將於明日公佈。
該辦法規定,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由指定的大陸旅行社作爲組團社組織,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
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
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譽好,服務質量有保證。
台灣接待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須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
該辦法還規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
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台旅行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
組團社須爲每個旅遊團選派領隊,領隊要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並申領赴台旅遊領隊證。
大陸居民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及旅遊簽注赴台灣地區旅遊。
(七)爲進一步方便台灣同胞來往大陸,公安部決定,在原有開放海口、三亞、廈門、福州(新聞、網站)、上海(新聞、網站)五個口岸簽注點(即“落地簽注”)基礎上,增設瀋陽、大連、成都三個臺胞口岸簽注點,並將繼續增加新的口岸簽注點,爲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大陸的台灣同胞辦理簽注手續。
(八)爲滿足在大陸工作的一些台灣同胞希望取得報關員資格的願望,海關總署決定,開放台灣同胞參加報關員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報名地海關即可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
海關總署將制定並公佈具體報名辦法,以利台灣同胞報名考試。
(九)爲了給在大陸居住的台灣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醫療服務,衛生部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開展適合台灣同胞就醫習慣和特點的服務。
衛生部決定,繼續在台灣同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爲台灣同胞提供醫療服務。
在有條件的地方,挑選一些資質好的醫院,如心血管、腦神經、口腔醫院等,設立專門門診部,接待台灣同胞,實行“一條龍”服務。
接診醫師可以是大陸醫師,也可以是按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在大陸行醫許可的台灣醫師。
(十)爲有利於兩岸醫療衛生交流合作、方便台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將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後回台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
大陸醫院在按大陸有關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的同時,據實給就診的台灣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台灣核退費用要求的醫療文書。
(十一)繼續歡迎和鼓勵台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
台灣投資者最高股權可占70%,合作期限暫定20年,合作期滿可申請延長。
(十二)衛生部決定,准許符合規定條件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
台灣同胞可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註冊、執業或從事臨床研究等活動。
在大陸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台灣學生,如需要在大陸執業,可在各地衛生部門辦理職業註冊手續。
台灣地區醫師申請來大陸短期行醫,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可在大陸從事爲期1年的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陳雲林最後表示,海峽兩岸的同胞血脈相連、心手相連,理應相互理解、相互支援、相互關照、相互幫助,無論在什麽情況下,大陸方面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信念都不會改變,推進兩岸經濟合作、謀求兩岸共同繁榮的決心也不會改變。
爲台灣同胞謀福祉、辦實事的誠意也絕不會改變。
陳雲林並藉著國共論壇的閉幕式,授權宣佈連戰首度訪問大陸一年以來,有關部門對台灣規劃,並即將推出的十五項重大利多。
而在陳雲林宣讀的過程中,數度遭到與會者熱烈掌聲的打斷,顯見這些實際的利多政策,獲得高度的肯定。
陳雲林首先稱許論壇共同建議的文件,是兩岸業界專家學者智慧的結晶,也反映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大陸方面一定會高度重視這些建議,努力將大家的良好願望變成現實。
陳雲林說,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促進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實現兩岸共同繁榮,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期盼,也是大陸的一貫主張。
他並引述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新聞、網站)表示,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台海地區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大陸都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而這也是大陸對廣大台灣同胞的莊嚴承諾。
陳雲林表示,大陸方面積極落實去年4月胡總書記和連主席會談所達成的各項共識,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進了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
陳雲林說,大陸一年來就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直接三通,努力解決關係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與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有關方面多次地進行溝通、研商,並廣泛地爭取了台灣各界有關團體、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大陸各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台灣同胞關心的各種問題,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行了認真深入的研究,又提出了一批利好於台灣同胞的新政策、新措施。
陳雲林並且藉著國共論壇的閉幕式,獲得大陸國務院授權宣佈和通報,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採取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15項政策措施。
陳雲林說,這15項措施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國務院批准實施的,一部分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經國務院批准的3項政策措施如下:(一)爲擴大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自今年5月1日起,對台灣水果檢驗檢疫准入品種由18種擴大到22種,新增柳橙、檸檬、火龍果和哈密瓜4種水果准入。
(二)爲幫助解決台灣産蔬菜豐產季節出現的銷售困難,開放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等11種台灣主要蔬菜品種檢驗檢疫准入,並實行零關稅。
(三)爲擴大台灣捕撈和養殖的水産品在大陸銷售,對台灣部分鮮、冷、凍水産品實行零關稅優惠措施和檢驗檢疫便利。
對台灣籍漁船打撈的部分遠洋、近海水産品和在台灣地區養殖的部分水産品進口,實行零關稅措施;具體品種爲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等8種。
對來自台灣漁船自捕水産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台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12項政策措施如下:(一)爲進一步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在現有五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基礎上,農業部、商務部、國務院台辦決定,新批准在廣東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廣西區玉林市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農業部、國務院台辦批准在福建省漳浦縣、山東省棲霞市設立兩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二)爲幫助台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產時出現的銷售困難,供銷總社等將根據台灣農民和農民組織反映的情況與要求,適時組織由有實力的農產品供銷企業和行業組織組成的台灣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
(三)爲方便原産於台灣的水果進入大陸,降低台灣果農和台商的經營成本,福建省廈門市建立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入駐集散中心的進口台灣水果經銷商,給予免交保鮮冷庫儲存使用費以及經銷場地免一年租金的優惠。
(四)爲降低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運輸成本,交通部決定,開放台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運輸,享受部分地區過路、過橋費減免的優惠政策。
(五)爲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正式認可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核准的台灣高等學校學歷。
(六)爲促進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早日實現,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已制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將於明日公佈。
該辦法規定,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由指定的大陸旅行社作爲組團社組織,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
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
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譽好,服務質量有保證。
台灣接待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須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
該辦法還規定,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
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台旅行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
組團社須爲每個旅遊團選派領隊,領隊要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並申領赴台旅遊領隊證。
大陸居民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及旅遊簽注赴台灣地區旅遊。
(七)爲進一步方便台灣同胞來往大陸,公安部決定,在原有開放海口、三亞、廈門、福州(新聞、網站)、上海(新聞、網站)五個口岸簽注點(即“落地簽注”)基礎上,增設瀋陽、大連、成都三個臺胞口岸簽注點,並將繼續增加新的口岸簽注點,爲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大陸的台灣同胞辦理簽注手續。
(八)爲滿足在大陸工作的一些台灣同胞希望取得報關員資格的願望,海關總署決定,開放台灣同胞參加報關員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報名地海關即可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
海關總署將制定並公佈具體報名辦法,以利台灣同胞報名考試。
(九)爲了給在大陸居住的台灣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醫療服務,衛生部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開展適合台灣同胞就醫習慣和特點的服務。
衛生部決定,繼續在台灣同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爲台灣同胞提供醫療服務。
在有條件的地方,挑選一些資質好的醫院,如心血管、腦神經、口腔醫院等,設立專門門診部,接待台灣同胞,實行“一條龍”服務。
接診醫師可以是大陸醫師,也可以是按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在大陸行醫許可的台灣醫師。
(十)爲有利於兩岸醫療衛生交流合作、方便台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將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後回台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
大陸醫院在按大陸有關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的同時,據實給就診的台灣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台灣核退費用要求的醫療文書。
(十一)繼續歡迎和鼓勵台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
台灣投資者最高股權可占70%,合作期限暫定20年,合作期滿可申請延長。
(十二)衛生部決定,准許符合規定條件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
台灣同胞可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註冊、執業或從事臨床研究等活動。
在大陸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台灣學生,如需要在大陸執業,可在各地衛生部門辦理職業註冊手續。
台灣地區醫師申請來大陸短期行醫,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可在大陸從事爲期1年的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陳雲林最後表示,海峽兩岸的同胞血脈相連、心手相連,理應相互理解、相互支援、相互關照、相互幫助,無論在什麽情況下,大陸方面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信念都不會改變,推進兩岸經濟合作、謀求兩岸共同繁榮的決心也不會改變。
爲台灣同胞謀福祉、辦實事的誠意也絕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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