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捏有效溝通的平衡點》 曾昭旭/著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衛靈公篇8章) 
 
  當愛只放在心上,是一點純淨無私的善意,這叫做仁。當愛落到行為層面,就得要求「愛到」(讓對方準確而充分地領略到我的善意,且果真有助於他生命的成長與幸福。)的效果,這叫做義。義很難一發就正中紅心,總須在行為模式的兩極端(適與莫)間揣摩斟酌權衡,這叫「辨義」或「擇義」。尤其善意來往於兩生命間,如何獲致最恰當的傳達與接收,不致產生或多或少的誤會與偏差,更是愛人行動中最重要的一環,這則稱為溝通。溝通的最常用工具是語言,所以說話不可不慎。莊子說:「言者,風波也。」(人間世篇)。多少好情誼就因為言語誤會,溝通不良,以致反目成仇。原來是想傳達愛心善意的,結果反而徒添怨恨,豈非還不如不溝通為愈嗎? 
  因此,我們若不想去愛人便罷(但誰能甘心永不去愛人呢);若有意去愛人(這才是人性之常),就一定要講究溝通擇義之道。 
  孔子在此首先點出擇義時所當遵從的標準既不在外(客觀行為模式),也不在內(主觀自我情懷),而在內外之間,人我相遇之際。這可以說是以純淨無私的動機(仁心)為始(因為這是愛的必要條件),而以人我相通合一(仁境)為終(而這才是愛的完成)。而綰結內外的義,當然是一方面該時時省察用心是否依然無私(這是顏淵型工夫),一方面又得時時檢討這樣的溝通是否果能促進彼此的相融合一(這是曾子型工夫)。所以若姑且撇下內省一面不談(因為這是事前就該打好的基礎),專就溝通行動而言,密切注意人我相遇之際的幾微變化,就成為擇義的最高標準與最後歸宿所在了。 
  這意思具體言之,就是:當我們與人相處,想要對他吐露心聲,表達善意之時,第一要估量他是否願意聽我說?(這涉及他那一面的動機)第二要估量我這樣說他是否聽得懂?(這則涉及溝通的效果)如果第一點成立(可與言),我們就可以大膽嘗試去表達,去和他溝通了。如果在這時害羞氣餒畏縮,思前想後終於錯過適時表達的機會,就叫做失人,這當然是非常可惜的事。 
  當然,在嘗試溝通的時候不可以魯莽地將自己的熱情一古腦兒丟給他,因為就算對方願意聽,也可能會消化不良聽不懂以至產生誤會疑慮,就更不用說在溝通過程中發現對方其實並不真有意願聽我說了。(原來當初以為可與言是我的錯估誤判,把他的客氣敷衍當真了。)因此,溝通總該由淺入深,循序漸進。藉此一方面查證可與言的估量是否果然正確?一方面揣摩此刻所用來傳達溝通的語言是否果有溝通之效?這兩者只要有任一出現疑問,也就是出現「不可與言」(不該跟他說或不該如此說)的情況,就應該立刻停止(當不該跟他說)或暫停(當不該如此說),徐待下一次機會(等對方願意時再說)或反省檢討後換一種方式再說。否則強去和人溝通,便會成為實質上對對方的強迫與征服,而有違愛人的初衷。這就叫做失言,這當然是非常可憾的事。
  愛人工夫或溝通工夫的修鍊,目的就是希望自己在與人相處之時,既不要錯過與人相愛相知的機會(失人)而覺得可惜,也不要強求溝通(失言)而造成遺憾。能做好這種溝通工夫的就叫智者。 
  當然智者重在效果面,它的前提還是得先有純淨無私的動機(仁心),所以該先仁後智,在論語中就稱為「仁且智」,這才是本末一貫的完整的愛人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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